實現(xiàn)“陽光捐贈”才能為中國富豪正名 葉祝頤
盡管中國富豪拒絕“慈善晚宴”的猜測沒有完全被證實。但是,對照美國富豪至少捐獻一半財產的承諾,中國富豪的慈善責任欠缺是一個無法繞去的話題。沒有盡到慈善責任底線的富豪不僅應該感到汗顏,而且要拿出誠意補習財富倫理,修正“為富不仁”的不良印象。 但是,換個角度看,中國慈善事業(yè)落后,除了富豪社會責任感缺失以外,也與慈善機制不完善有關。王振耀在民政部慈善司長任上曾說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:“在中國行善很不容易!這不是說中國人缺乏善心,而是指在當前制度下“善門難開,善門難進”的尷尬。我們應該反思,慈善機制為何落后于整個社會的慈善熱情?” 汶川地震以后,中國南都公益基金會常務副理事長徐永光曾歸納了災后捐款“四不見”:第一,捐贈人看不見捐款到底用在哪里。第二,災區(qū)群眾看不出哪些是捐款。第三,災區(qū)政府看不到捐款在哪里。第四,民間公益服務看不見。 “四不見”或許不具有代表性,但是扯出的慈善公信話值得關注。事實上,基于對慈善機制的不信任,不少人對地震災區(qū)捐贈并未通過慈善機構進行,而是直接把錢物交到災區(qū)群眾手中。避開了慈善捐贈的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,慈善機構對此應感到臉紅。 慈善捐贈款物是真正“雪中送炭”,還是成了某些人權力尋租的工具?對此,我們可以懷疑有人濫打善款的主意。但是,問題的關鍵在于,捐贈款物監(jiān)管機制粗放,對捐贈款物的來源去向、監(jiān)管使用等問題尚未形成剛性約束。難以保證捐贈錢物不跑冒滴漏,好鋼全部用在刀刃上。我國雖然制定了《紅十字會法》與《公益事業(yè)捐贈法》,但是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、變化,這兩部法律也顯示出一些不足。 有道是,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。在我看來,把愛心捐款完全放在陽光下暴曬,或許可以減少愛心款物被雁過拔毛,保護公眾拳拳愛心。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門加強監(jiān)管審計,制定并執(zhí)行更為嚴格的監(jiān)管機制與處罰機制,盡量減少救災款物發(fā)放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,培植慈善公信力。另一方面,要發(fā)動公眾與傳媒參與監(jiān)督。用千萬雙眼睛盯緊慈善捐贈款物的來源、去向,慈善機構對善款的來源與去向也應全面公示,主動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 “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(xiàn)”。只有全面公開善款去向,發(fā)動公眾與傳媒參與監(jiān)督。只有從內部監(jiān)管向外部監(jiān)督推進,真正實現(xiàn)“陽光捐贈”,才能減少公眾對慈善公信的疑慮,激活社會慈善熱情,化解中國富豪拒絕慈善晚宴的尷尬,為中國富豪正名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浙江在線)
靠什么讓私人慈善理念萌芽 肖 暢
現(xiàn)在我們更需要的,并不是被邀請的那幾十位中國富豪落落大方,而是一種慈善理念——確切的說是私人慈善理念的生根。這種私人慈善理念,則需追溯到一種基本的商業(yè)倫理身上。 美國現(xiàn)代慈善第一人卡內基為慈善事業(yè)賦予的任務是,通過選擇自己能夠勝任的社會事業(yè),通過精確的運作,投放自己的剩余財富。一個優(yōu)秀的企業(yè)家,不僅要經營企業(yè),也要經營社會事業(yè),后者不單純是國家的責任。通過這種“分權”,他認為國家不應分享私人過多的財富份額,并認為即便充分自由競爭的情況下,競爭的效率與社會公平的目標也是可以兼顧的,這種宏大目標的背后基礎,是企業(yè)家謹守他們的商業(yè)傳統(tǒng)和商業(yè)倫理。 從蓋茨、巴菲特的商業(yè)軌跡、慈善軌跡來看,他們也是這種典型的美國式慈善家:“轉型”前充分追逐資本的商業(yè)回報,“轉型”后經營剩余的財富,通過自理或者代理,讓基金會等組織精確運作,定點投放到自己關心的社會事業(yè)中。 他們從經營企業(yè)轉向經營社會事業(yè),無形之中也在拓展“商業(yè)”的外延,讓社會利益變成了他們所追求的新型利潤,讓商業(yè)資本直接變現(xiàn)為社會資本。當商業(yè)倫理獲得了更高級責任的支撐,它能收獲更多的話語權和政治意識。這種“慈善家”,不可能簡單用良心、責任來定義。 我很理解為什么那么多富豪害怕被勸捐。中國的私人資本,更多像無頭的蒼蠅,無法依偎在一種共同的商業(yè)倫理之中,它們像一批批游魂,要么尋求市場秩序的漏洞而鉆營,要么尋求政治背景的庇護,或干脆讓自己隱形。這些私人資本,無法處置自己的命運,沒有主人翁意識,也更無法為自己賦予一種更高級的責任,并以此來夯實能夠自我主宰的命運。所以,它們的可憐,也造就了它們的自私。 這種自私,體現(xiàn)于慈善,是一種功利的態(tài)度。中國的企業(yè)家慈善,或者說私人慈善,進行慈善事業(yè)的目的,要么是為塑造企業(yè)的社會形象,要么是為塑造自己的公眾形象。當然,這幾年來,中國的慈善理念有萌芽,但萌芽的源頭,也不是從資本身上開始的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《山西晚報》)
慈善不應只是富人的“專利” 李振忠
捐還是不捐,勸還是不勸?別看美國已經有40名億萬富翁接受勸捐并承諾捐贈自己至少一半的財富,但中國未必,至少現(xiàn)在沒幾個富豪表示過要捐出自己一半的財產來。由此看來,中國富豪與美國富豪相比,覺悟是不是還要稍低一點? 筆者覺得,慈善不應當成為富人的“專利”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濟世、救民等傳統(tǒng)思想,說的都是慈善的事兒,然而,中國還真的缺乏對慈善的傳承與倡導,起碼自古至今來說,沒有一個富豪捐出過自己一半的財產用于慈善。這恰恰說明了慈善對于國人來說,還沒有形成強有力的傳統(tǒng)習慣。而世界級頂級富翁的美國人蓋茨、巴菲特,又為什么引領了慈善的旗幟呢?這正說明了美國社會對于慈善理念的重視與引導,也說明了美國社會對于慈善的高度認同。 慈善應當從娃娃抓起,才能夠形成全社會的共識,進而形成良好的道德習慣。而我們當前行善的社會基礎是這樣的,車上來了一位老者,沒有一個人想到給老人讓座,結果是這位老人攔車索要座位。一座之善尚且不行,何況捐出自己一半的資產?公交車恰恰就是一個小社會,讓一座與捐一半財產,從這個小社會的車廂里能夠得到一部分結論,或者得到一部分的折射。蓋茨能捐,而中國的富豪們聽到“捐”字就嚇得退避三舍,豈不是正說明了我們中國人對于慈善的集體不認同? 慈善不應當成為富人的“專利”。有錢捐錢,無錢捐物,有物捐物,無物你要捐一種態(tài)度,捐一個座位。而當前的善,卻實實在在存在著連一座都不“捐”的窘境。當窮人也學會了慈善,富人跟進了慈善,道德倡導傳承了慈善,政府引導了慈善,舉全社會之力推動慈善之風,才可能水到渠成讓中國的富豪也捐一半財產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荊楚網)
今年6月,蓋茨和巴菲特聯(lián)合發(fā)起了一項呼吁億萬富翁承諾將自己過半財產捐獻給慈善事業(yè)的行動。據悉,9月底,他和蓋茨將來到中國,與中國的富豪們面談。明年3月,他倆還將前往印度做同樣的說服工作。此前,巴菲特已承諾捐出99%的個人財富,蓋茨則承諾把大多數(shù)財富交由自己的慈善基金會處理。據《福布斯》雜志的統(tǒng)計,此次承諾的捐款將高達1500億美元。 值得一提的是,中國網友對蓋茨、巴菲特前來中國勸捐也存在一些誤解。不少網友留言說,中國富豪的錢要捐也應該捐給中國人,而不是捐給美國人。實際上,蓋茨、巴菲特并非來中國募捐,而只是呼吁中國富豪做出捐獻的承諾,至于怎么捐、捐給誰、何種捐贈形式都是捐贈者自己的事。巴菲特說過,“承諾捐贈的核心在于,讓富人認真討論他們的財富以及如何使用財富。”
專家不看好“勸捐”前景 分析人士認為,巴菲特和蓋茨之所以把這次“捐獻承諾”行動海外攻關的第一個目標定在中國,與近年來中國富豪人數(shù)增長迅猛有關。根據《2010胡潤財富報告》,以人民幣計,中國億萬富豪已達5.5萬人,相比去年增長7.8%,人數(shù)僅次于美國。其中,有1900位10億富豪和140位百億富豪。雖然富豪人數(shù)增速位居世界前列,但中國富人參與慈善的比例非常低。據統(tǒng)計,我國每年的捐贈大約75%來自國外,15%來自中國的富人,10%來自平民百姓,企業(yè)參與捐贈慈善事業(yè)的只占1%。 一位資深媒體人士在其博客中寫道:“巴菲特與蓋茨來到中國,即便受到中國富豪的熱烈響應,觥籌交錯間他們憑借為國爭光和宣傳自己的雙重熱忱,承諾做出足以令兩位無比激動的巨額捐贈,也往往是一張很難真正兌現(xiàn)的空頭支票。” 分析人士認為,蓋茨與巴菲特推動的“捐獻承諾”行動,也許會給中國富豪帶來“風暴”般的道德壓力,但卻難以根本改變中國富豪對慈善事業(yè)的態(tài)度。 中國富豪不熱衷慈善事業(yè),有主客觀兩方面的原因。從主觀方面來說,中國富豪往往缺乏做慈善的覺悟。卓達集團總裁助理陳松在接受采訪時指出,中國的企業(yè)家認為財富是家產,是自己辛苦創(chuàng)造甚至是拿命換來的。這種根深蒂固的傳統(tǒng)觀念,使得他們更愿意把財富在有限的時間里盡可能長期擁有,或者通過家族傳承的方式,傳給自己的后代。另外,由于這些年貧富差距不斷加大,中國社會中一直存在一種仇富心理,這使得許多富豪不愿意露富。當然一些富豪的財富本來就源于“權力尋租”等不正當途徑獲得,因此也不敢顯富。 再從客觀角度來看。首先,受中國經濟發(fā)展階段所限,中國多數(shù)企業(yè)處于全球產業(yè)鏈的最低端,富豪的資金目前主要需用于公司的發(fā)展壯大,他們中的許多人顯然還沒有到能拿出大筆資金做慈善的階段。其次,中國慈善業(yè)制度上的不足也影響了富豪們的捐贈熱情。眾所周知,中國目前還存在對捐贈資金監(jiān)管不力、慈善組織運營不夠透明等問題。此外,對捐贈者鼓勵措施不足、遺產稅缺位等,也是富人不愿做慈善的重要原因。
美國富豪為何熱衷捐錢 在美國,上至像比爾·蓋茨和巴菲特這樣的超級大富豪,下至普通百姓,都比較熱衷慈善事業(yè)。這一次,蓋茨與巴菲特振臂一呼,美國富豪竟然應者云集,數(shù)十位財產超過10億美元的大富豪承諾將捐贈過半甚至幾乎全部財產。 難道美國富人真的就比中國富人高尚嗎?誠然,美國人崇尚個人奮斗,他們認為來自于社會的財富,最終也應該回饋社會,把過多的財富留給子女,到頭來只會害了他們。但除了中西不同的財富觀,美國人熱衷慈善的最大動力還是來自于制度方面的原因。 首先,美國通過減稅來鼓勵民眾的慈善行為。法律規(guī)定,如果一個企業(yè)向社會捐出善款的數(shù)額超過應繳稅收的10%,那么應該減免10%的稅款;如果不到10%,則可以在繳稅時扣除已經捐出的善款。 其次,美國的高遺產稅也讓富豪將財產留給子女的成本非常高。由于兩黨分歧,美國今年暫停征收遺產稅。自2011年起,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額為100萬美元,稅率高達55%。也就是說,富人們即使生前一分錢不捐,死后大部分財產也會被政府拿走。 此外,美國有關于基金會等各種慈善組織管理的完善法律。捐助人對基金會管理上的擔心基本不存在,因為基金會的管理是透明的。哪怕一美元的捐款,慈善基金管理者也要告知捐贈者資金流向,否則將要承擔法律責任。 正是健全的法律法規(guī),以及有效的社會監(jiān)督體系,才使得大多美國富豪們心甘情愿地做慈善。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(本報綜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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